关于增厚“光大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准备金的公告
2009-03-18 11:21 星期三
[世华财讯]  

关于增厚“光大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风险准备金的公告

   

    光大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继“光大阳光”和“光大阳光2号”之后,光大证券推出的第三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该计划中,管理人特设风险准备金账户,按约定承担有限风险赔付责任,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本计划客户的利益而设置的一个“安全垫”,以回馈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光大阳光”品牌的信任。

鉴于2008年发生了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国内证券市场受国际经济形势急剧恶化的影响出现了深度调整,为了应对市场的剧烈调整,为了更进一步保障本计划客户的利益,经中国证监会许可,托管行兴业银行同意之后,管理人光大证券决定以增厚本计划客户风险准备金的方式,增强对本计划合同约定客户利益的保障,具体办法如下:

管理人光大证券将每个开放日计提的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的50%一并划入本计划特设的风险准备金账户,与原划入风险准备金账户的50%的浮动管理费共同承担“光大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约定的有限风险赔付责任,风险准备金的使用和支付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继续履行。

与原先相比,这使得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风险准备金账户金额增加了一倍,对于客户的保障更为充分。

    未尽事宜,管理人光大证券拥有最终解释权,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九年二月六日